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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理論(Gestalt Theory)又稱為格式塔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源自20年初的德國,是心理學的重要流派之一。
 
於1912年由德國心理學家韋特墨(M.Wetheimer,1880~1943)、苛勒(W.kohler,1887~1967)和考夫卡(K.Koffka,1886~1941)
 
 在研究「似動現象」的基礎上創立的。格式塔是德文Gestalt的譯音,意即「模式、形狀、形式」」等,意思是指「動態的
 
整體(dynamic wholes)。格式塔學派主張人腦的運作原理是整體的,「整體不同於其部件的總和」。例如,我們對一朵花
 
的感知,並非純粹單單從對花的形狀、顏色、大小等感官資訊而來,還包括我們對花過去的經驗和印象,加起來才是我們
 
對一朵花的感知。
 
格式塔心理學理論的「完形法則」:
 
.        1.相近(Proximity):距離相近的各部分趨於組成整體。
 

  2. 相似(Similarity): 在某一方面相似的各部分趨於組成整體。

  3. 封閉(Closure): 彼此相屬、構成封閉實體的各部分趨於組成整體。 

  4. 簡單(Simplicity): 具有對稱、規則、平滑的簡單圖形特征的各部分趨於組成整體。

 在與地理環境、行為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人被視為一個開放的系統。 Wertheimer在1924年寫道,人類是一個整體,

其行為並非由作為個體的人所決定的,而是取決於這個整體的內在特徴,個體的人及其行為只不過是這個整體過程中的

一部分罷了。格式塔理論恰好能解釋這整體的內在特徴。

 

格式塔心理學產生的背景:
 
(1)  20世紀初德國文化強烈抵制英法傳統哲學思想的「聯想主義、原子主義和機械主義」。年輕的德國學者寄希望于整体
 
和超越,並將此發展視為擺脫德國文化危機的出路。
 

(2)  馬赫的中立「要素觀」,阿芬那留斯的「經驗批判論」,以及胡塞爾的「現象學」為其奠定了思想基礎。  

(3)  威特海默的「新實在論」和摩爾根的「實創進化論」為其提供了理論基礎。

(4)  引用了現代物理學的「場」概念。場可以用磁力現象加以解釋:把鐵屑撒到一張紙的上面,當紙下放有一塊磁鐵並移

動時, 鐵屑會隨著磁鐵向同一方向移動.併排列成特殊的形狀。鐵屑很明顯地受到了磁鐵周圍磁力場的影響,這個場不是

個別物質 分子引力和斥力的總和,而是一個全新的結構。格式塔心理學家試圖用場論解釋心理現象及其機制問題。

 

格式塔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韋特墨苛勒考夫卡. 三個人都是德國人,而後期都因為逃避納粹的迫害而移居到美國,因此完形

心理學派最初是創於德國,後期方傳至美國發展。韋特墨是完形心理學的創始人,首先從事「似動現象」(apparent movement)的實

驗揭櫫了完形主義的根本要義----在心理現象中,整體並不等於部份之和,整體乃是先於部份而又決定各個部份的。之後,其助手苛勒

以黑猩猩為對象,進行著名的實驗研究,研究「頓悟學習」,將完形心理學系統化。考夫卡對於完形學派的主要貢獻,乃是在於將完

形理論貫徹到發展心理學的體系中,擴展了完形主義理論的研究範疇。

 

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組織原則

格式塔心理學雖然與構造主義和行為主義有諸多的分歧和爭論,可是在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方面卻不謀而合。它既不反對構造主義把

直接經驗作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也不反對行為主義視行為為研究主題。格式塔心理學家的研究對象主要是「直接經驗」和「行為」。

考夫卡指出,「心理學雖可成為意識或心靈的科學,然而我們將以行為作為研究的中心點,因為「從行為出發比較容易找到意識和

心靈的地位」。研究方法問題上,同樣既不反對構造主義所強調的「內省法」,也不反對行為主義所依靠的「客觀觀察法」,認為

這兩種方法都是心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不過他們做了一些改進和修正。

由於格式塔心理學家把自然觀察到的經驗作為研究對象,所以知覺結構原則就成了他們早期研究的重點。韋特墨早在1923年就指出

人們總是採用直接而統一的方式把事物知覺為統一的整體,而不是知覺為一群個別的感覺。後來,苛勒又進行了進一步分析,指出

華生的刺激一反應理論易使人產生誤解。他認為反應很明顯地依賴於組織作用,於是他提出了一個新的公式:刺激叢一組織作用

一對組織結構的反應。格式塔心理學家通過大量的實驗,提出了諸多組織原則,它們描述了決定我們如何組織某些刺激,以及如

何以一定的方式構造或解釋視野中某些刺激變數。  

格式塔心理學的主要實驗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實驗研究:

1.似動現象 :似動現象是指,兩個相距不遠、相繼出現的視覺刺激物,呈現的時間間隔如果在1/10秒到1/30秒之間,那麼我們看到的

不是兩個物體,而是一個物體在移動。例如,我們看到燈光從一處向另一處移動,事實上是這隻燈息了,那隻燈同時亮了。這種錯覺

是燈光廣告似動的基礎。這種現象正是不能把整體分解成部分的證據。這種現象的組成部分是一些獨立的燈在一開一關,但組成一個

整體後,給人造成這些燈在動的印象。

它把重點放在整體系統上,在這個系統中,各個部分是以一種能動的方式相互聯繫在一起的,也就是說,僅根據各分離的部分,無法推

斷出這個整體。例如,漩渦之所以會那樣,並不是由於它所包括的那些具體水滴的原因,而是由於水的運動方式。如果把旋渦分解成水

滴,就無法理解漩渦這種現象了。又如曲調,因為曲調取決於音符之間的關係,而不是音符本身。

2.整體與部分 :格式塔心理學家把重點放在整體上,這並不意味著他們不承認分離性。事實上,格式塔也可以是指一個分離的整體。

從背景中分離出來的一種明顯的實體。他們是用“圖形與背景”這個概念來表述的。他們認為,一個人的知覺場始終被分成圖形與背景

兩部分。“圖形”是一個格式塔,是突出的實體,是我們知覺到的事物;“背景”則是尚未分化的、襯托圖形的東西。人們在觀看某一

客體時,總是在未分化的背景中看到圖形的。重要的是,視覺場中的構造是不時地變化著的。一個人看到一個客體,然後又看到另一個

客體。也就是說,當人們連續不斷地掃視環境中的刺激物時,種種不同的客體一會兒是圖形,一會兒又成了背景。說明這種現象的一

個經典性例子是圖形與背景交替圖。

事實上,這種圖形-背景交替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例如,當一位聽眾在聚精會神地聽報告,報告人的講話就成了“圖形”,

周圍人的議論便成了“背景”。而當這位聽眾在與旁人講話時,那麼他倆的談話就成了“圖形”,而報告人的發言則成了“背景"。

格式塔心理學家認為,圖形與背景關係的這類變化,不僅在知覺中起作用,而且在學習和思維中也起作用。

3.頓悟實驗

1913 年至1917年,苛勒在騰涅立夫島的大猩猩研究站以大猩猩為被試,作了大量的學習實驗研究。這些研究主要是給大猩猩設置各

種各樣的問題,並觀察大猩猩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表現。

頓悟的條件:

(1)有機体必須能看出情境中一切有關部份之間關係,頓悟才能發生。

(2)頓悟跟隨在機体對解決問題關鍵的遲疑–停頓之後。

(3)頓悟一但出現便能保持遷移到類似的學習情境。

(4)頓悟與學習能力密切相關。

格式塔學習理論的基本觀點,包括有以下六個觀點:

1.學習即知覺重組或認知重組:其他學派的心理學家一樣,格式塔心理學家也認為,通過學習,會在頭腦中留下記憶

痕跡,記憶痕跡是因經驗而留在神經系統中的。但格式塔心理學認為,這些痕跡不是孤立的要素,而是一個有組織的整體,

即完形。因此,學習主要不是加進新痕跡或減去舊痕跡的問題,而是要使一種完形改變成另一種完形。

一個人學到些什麼,直接取決於他是如何「知覺」問題情境的。一個人學習的方式,通常是從一種混沌的模糊狀態,轉變成一

種有意義的、有結構的狀態,這就是知覺重組的過程。

2.頓悟學習可以避免多餘的試誤,同時又有助於遷移: 通過對問題情境的「內在性質有所頓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就可以避免與這一問題情境不相干的大量隨機的、盲目的行動,而且有利於把學習所得遷移到新的問題情境中去。

例:學校學習的目的,是要把習得的內容遷移到校外情境中去。通過機械記憶習得的內容,只能被用於非常具體的情境中,

即應用於類似於最初學習時的情境中去,只有通過頓悟理解的內容才能成為學生知識技能的一部分,隨時可用於任何情境

中的類似的問題上去。為了說明這個問題,韋特墨經常用學生學習如何求平行四邊形面積為例。  

3.真正的學習是不會遺忘的:在格式塔心理學家看來,只能按學習的順序告訴別人他學了些什麼的學生,實際上是沒有理

解所學的內容(即沒有經過認知重組,因而既無法遷移,也不能保持長久)。在一項實驗中,把149162536496481寫在一張卡

片上,要一組被試看15秒鐘,然後試圖回憶它。這是一項相當困難的任務。在一般情況下,除了記住其中少數幾個數字外,

沒有人能全部記住。但在給另一組被試看這張卡片之前,告訴他們在試圖記住它以前,先想一下這些數字為什麼這樣排列,

是否有規律可循。結果不少被試都覺察到,這些數原來是用1到9的平方排列起來的。這樣一來,回憶這些數字就毫無困難,

哪怕是在幾周或幾個月之後也能輕易做到。

4.頓語學習本身就具有獎勵的性質:格式塔心理學家認為,真正的學習常常會伴隨著一種興奮感。學習者瞭解到有意義

的關係、理解了一個完形的內在結構、弄清了事物的真相,會伴有一種令人愉快的體驗。例如,一些人對智力拼圖、字迷

填空玩得津津有味。有時看上去簡直不大可能完成,當他們突然發現解決辦法時,就越會有一種獲到頓悟的快感。格式塔

心理學家認為,這是人類所能具有的最積極的體驗之一。然而,濫用各種外部獎勵,ex:糖果、金錢...。可能會使學生分心,

從而不可能達到對問題情境有頓悟的理解。就一般而言,達到理解水平本身就具有自我獎勵的作用。

5.頓悟說及對嘗試錯誤說的批判:苛勒認為猩猩具有和人類有些相似的智慧行為,這種行為的明顯特徴在於它是在「對整

個情境完全概覽」後產生的。這種智慧行為是一個連續的順利的過程,這一過程作為 - 個整體,是和情境的結構,和其各組

成部分的關係相適應的。

有人在1964年對頓悟做了很透徹的分析:這樣一些問題的解決,看來是突然來到的,儼如包含著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整個錯

綜複雜的手段在內的。一個新「完形」,在動物的意識中突然出現;它確實好像「頓悟一閃」而引起的適宜的動作。

在格式塔心理學家看來,學習是一種智慧行為,是一種頓悟過程,需要有理解、領會與思維等認識活動的參與,並且它是一

種突現、速變、飛躍的過程。頓悟學習有其特點,可歸納如下:問題解決前尚有一個困惑或沉靜的時期,表現得遲疑不決,

有「長時間停頓」;從問題解決前到問題解決之間的過渡不是一種漸變的過程,而是一種「突發性」的質變過程;在問題解

決階段,行為操作是一個順利的不間斷的過程,形成一個連續的完整體,很少有錯誤的行為;由頓悟獲得的問題解決方法能

在記憶中保持較長的時間;由頓悟而掌握的「學習原則」有利於適應新的情境,解決新的問題。

 格式塔學派的頓悟說與桑代克的嘗試錯誤說是針鋒相對、勢不兩立的。 

6.創造性思維:韋特預設為要想創造性地解決問題必須讓「整體支配部分」。即使在必要的關註問題的細節時,也決不能

忽視問題的整體。必須把細節放在問題的整體中,把它們與整體結構聯繫起來加以考慮。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由整體到部

分的思維。他認為要使人們順利地解決問題,必須把問題的整個情境呈現出來,使之能對問題有個完全概觀,決不能像桑

代克那樣,有意地把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藏起來,迫使被試不得不去盲目試誤。

韋特默強烈反對由試誤說條件反射說所引發出來的在教育領域中所採用的死記硬背和機械訓練的方法。他認為盲目的重

覆訓練和死記硬背很少有創造性成分。例如,要求用六根火柴組成四個等邊三角形,如果只從平面上考慮問題,打不破原

有的框框和定勢,便無法解決。再比如高斯10歲那年,數學老師出了一道題,要學生把1到100的數相加起來(即1+2+3+,…

,+100),比高斯大的孩子,悶著頭一個數一個數地相加,高斯卻不著忙,認真考慮一番後,用他從未學過的求等差級數前

n項和的方法算出了得數5050。

韋特預設為學習貴在打破舊有知識和模式的束縛,爭取在對問題領域的基礎上產生頓悟,掌據解決問題的原則,做到觸類

旁通、舉一反三,促進智力水平的提高。

格式塔心理學論

  在韋特墨看來,學習即「知覺重組」,因此,知覺與學習幾乎是同義詞。他提出的一條最基本的知覺律是蘊涵律(1aw of pragnanz,

又譯包含律)。這就是說,人們有一種傾向,儘可能把被知覺到的東西呈一種最好的形式—完形。如果一個人的知覺場被打亂了,

他馬上會重新形成一個知覺場,以便對被知覺的東西仍然有一種完好的形式。但是,這種「完好的形式」並不是指「最佳的形式」,

而是指具有一種「完整性」。這個知覺重組的過程,隨著五條知覺律:

1.接近律(1aw of proximity)

人們對知覺場中客體的知覺,是根據它們各部分彼此接近或鄰近的程度而組合在一起的。各部分越是接近,組合在一起的

可能性就越大。

(a)中的线条被组合成5对;(b)中的线条组合发生了变化,现在看上去是4个方框,两边各多一条边

2.相似律(1aw of similarity)

人們在知覺時,對刺激要素相似的項目,只要不被接近因素干擾,會傾向於把它們聯合在一起。換言之,相似的部分在知覺中

會形成若干組。

上图中的40个字母,各字母间纵横的距离是相等的,但在知觉中看上去是4列同样字母的横列,而不是10行不同字母的纵行

又如:我們在小組辯論中,往往幾個人爭著發言,但我們仍然能從嘈雜的聲音中聽出某個人的講話,這是因為這個人講話的音質

始終有相似性的緣故。如果他講話的音質經常在變化,那就很難從噪音聲中分辨出他的話來。

3.閉合律(1aw of closure)

閉合是指一種完成某種圖形(完形)的行動。

我们在知觉中往往趋向于把上图中不完整的图形看成是完整的图形——三角形和正方形。

4.連續律(1aw of continuity)

在知覺過程中人們往往傾向於使知覺對象的直線繼續成為直線,使曲線繼續成為曲線。

在看图(a)时,很容易在知觉上把它看作是一条直线和一条曲线,几乎不会有人把它看作是像图(b)那样的7个半圆形。

5.成員特性律(1aw of membership character)

格式塔心理學家看來,一個整體中的個別部分並不具有固定的特性,個別部分的特性是從它與其他部分的關係中顯現出來的。

一幅画中某种颜色的鲜明性,是根据它与其它部分的关系,即根据周围的色彩与图案来确定,而不是根据它本身固有的特性来确定的。

同样的灰颜色,在一幅画面明亮的图画中可能显得比较暗,而在一幅颜色阴暗的画面中则可能是属比较明亮的部分。如上图所示,

画面中的几个小正方形的颜色实际上是一样深,但在不同的背景里,有的看上去深一些,有些浅些。

由此可见,在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刺激是孤立出现的。我们知觉的对象,几乎总是被其它刺激所围绕。因而,各种知觉组织方

很可能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知觉的东西,是与以往已发生的事情或同时发生的其它事情相关联的。

而人的知觉,是在各种刺激的对比中形成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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